新京報快訊 (記者趙力 劉剛 程媛媛)11月18日,宜賓市林業局檢查組人員譚某在考察工作期間就餐飲酒後意外死亡。當地紀委調查後通報稱,相關單位違反公務接待相關管理規定,給予10餘名相關責任人行政撤職、行政記過、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等處分。
  據調查,11月18日,四川省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營林管理科科長盧剛按工作安排帶隊到江安縣檢查造紙原料林基地建設情況。晚上,江安縣林業局在接待中安排了飲酒,檢查組工作人員譚某飲酒後意外死亡。
  當晚就餐人員有市林業局盧剛、易桂林(林木種子管理站工程師)、譚某(借調筠連縣林業局工作人員)、袁旭東(駕駛員)和縣林業局李力(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朱十周(黨委委員、森林所所長、產業辦主任)、薑方海(產業辦副主任、造林技術指導站站長)、陳懷彬(辦公室主任)、吳光全(駕駛員)。就餐過程中,用酒系縣林業局自帶約3斤散裝白酒,除兩個駕駛員沒喝酒外,市、縣林業局人員相互敬酒。譚某酒後在回宜賓的途中身體突發異常,立即折回並被送到江安縣人民醫院醫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地紀委的通報稱,相關單位違反公務接待相關管理規定。市林業局檢查組一行在未及時出具公務活動函的情況下到江安縣開展檢查,檢查組在接受縣林業局安排用餐後未按規定繳納用餐伙食費,縣林業局陪餐人數超標。
  就以上問題,宜賓市紀檢監察機關依照幹部管理權限以及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盧剛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易桂林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李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朱十周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陳懷彬,薑方海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現任職務。
  對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小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餘江,負有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市林業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中孝實施誡勉談話;給予江安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銀河黨內警告處分,對江安縣林業局紀委書記廖敏莉實施誡勉談話。
(原標題:公職人員考察期間酒後意外死亡 10餘責任人被處分)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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